中国医疗人才网>招聘讯息>医院招聘>四川省泸县卫生局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3-07-01 来源:中国医疗人才网四川
为解决急需的较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以加强泸县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泸县卫生事业发展,经研究,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二、招聘岗位及 ......
为解决急需的较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以加强泸县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泸县卫生事业发展,经研究,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泸县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泸县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证书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国家行业部门颁发认定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3年7月4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再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聘用后,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它事业单位。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照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均可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县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8181527
泸县卫生局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