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疗人才网>招聘讯息>医院招聘>2013年度安徽省六安市市直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3-02-27 来源:中国医疗人才网安徽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原则(一)坚持民主、公开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组织方式
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与市人社局自主组织的专业测试相结合,实行网上报名。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招聘计划(公告)的核准、发布、报考资格的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组织实施、确定拟聘人员以及公示、报批等。
三、招聘计划
2013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80名工作人员。其中,从相关事业单位安排了1个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3月4日9:00至3月8日9: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3年度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类别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统一组织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在网上进行。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按照《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计划表要求的具体条件,负责考生网上报名的资格审查、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9日9: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9日9: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0日16时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缴费,再于3月30日至4月1日期间,到六安市人社局事业科(六安市佛子岭路市人社局大楼817房间,联系电话:0564——3376209)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逾期不予办理。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2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3月12日9:00-16:00进行岗位取消后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或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3月27日至3月29日,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统一笔试
报考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的考生参加全省搭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平台统一笔试。考试地点设在六安市,具体考点、考场见考生个人准考证。为确保应试考生的素质,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成绩须达到50分),对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统考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
统考笔试内容按报考岗位分为两类: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统考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2013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月19日,报考人员可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3月31日14:30——4月1日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件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六安市佛子岭路市人社局大楼817房间)办理加分手续,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六安人才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统考笔试科目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五)资格复审
专业测试根据招聘岗位用人需求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试讲及技能操作和CAD制图方式进行。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照1:3、采取其他专业测试方式的岗位原则上按1:5比例(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达到或超过5人的,则按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统考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统考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证件、证明)到六安市军转培训中心(市梅山路48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市人社局现场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信息逐人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